造成特點:耐高溫性能良好、效率高(Draught Fan)故障問題的原因 風機(Draught Fan)選型不妥。按標準要求,防煙樓梯間及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電梯間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量,應由核算斷定,當核算值和標準規則的值不一致時,應按兩者中較大值斷定,有的規劃直接按標準給定的值斷定,往往導致(cause)選用的風機風量、風壓偏小,不能滿足要求。
有的規劃選用通風與機械排煙合用體系,但施工中未按規劃要求選用雙速風機;有的建設單位不按規劃的風機類型訂購,購買功率(指物體在單位時間內所做的功的多少)標準較小的風機,導致風機風量(定義:單位時間內空氣的流通量)嚴重不足。
機械加壓送風體系與天然排煙設備(shèbèi)重復設置。關于修建高度超越50米的一類公共修建和修建高度超越100米的寓居修建,按《高規》要求,宜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體系,有的工程在上述部位一起又選用了天然排煙,導致火災情況下,機械加壓送風體系與天然排煙窗一起敞開時,防煙樓梯間難以構成正壓,達不到防煙作用。
合用正壓送風體系未規劃壓差調理設備(shèbèi)。按標準要求,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宜別離獨立設置送風體系,當有必要共用一個體系時,應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風管上設置壓差主動調理設備。當時許多規劃的合用正壓送風體系沒有規劃壓差調理設備,沒有辦法構成樓梯間的余壓值高于前室。
防煙分區不按標準要求設置擋煙設備。有適當一部分工程(Engineering),尤其是大型設置機械排煙的部位未按標準要求在吊頂下設置擋煙垂壁,有的地下室盡管選用修建的梁作擋煙設備,但排煙體系的排煙口未按標準要求設在頂棚或接近頂棚的墻面上,而是設在梁的下面。